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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软件开发原则、规划、实施与维护管理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软件管理。

2 原则

2.1 公司用于辅助生产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由技术开发部归口管理。

2.2 为了充分发挥计算机应用的效果,必须从单项开发过渡到系统开发;计算机辅助企业管理必

须遵循统一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

2.3 计算机应用开发,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做好分析,把实用性放在第一位。

2.4 软件开发要把管理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加强协调,采用综合技术开发。

3  规划

3.1  各单位有需要计算机开发的软件项目,在每年年底前报技术开发部,技术开发部根据实际情

况制订项目计划。

3.2   列入计划的项目,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与技术开发部共同实施。

4   实施

4.1  技术开发部与使用单位及相关领导共同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由使用单位写出需求报告文档,

交相关单位审核签字。

4.2 根据需求报告,形成数据流图,数据字典和简要的逻辑模型。

4.3 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功能划分,界面方式等。

4.4 编码和单元测试,包括语言的确定、开发模式。

4.5 综合测试,需与使用单位共同完成。

4.6 交给使用单位试运行三个月,并对用户进行培训。

4.7 对于使用商品化软件的项目,技术开发部首先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对商品化软件进行考察,

与使用单位协商选定相应的软件。

4.8 由使用单位进行数据录入。

5   维护

5.1  技术开发部对软件指定专人维护,使用单位或用户不得随意更改程序。

5.2  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技术开发部对软件进行适应性维护,以及对软件进行完善性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