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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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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备件资金、储备、分工、备件计划、自制备件管理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机械、动力设备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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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资金管理

2.1 生产装备部负责于每年年底统计当年的设备备件消耗,根据消耗情况,结合设备整

体技术状况,向财务部申报下一年的设备备件费用预算。

2.2 财务部结合资金的运作情况,对生产装备部申报的费用预算进行平衡后,正式下达

下一年的设备备件费用计划指标。

2.3 生产装备部根据设备备件费用计划指标,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分解,

将分解后的指标下达到各单位。

2.4 各单位根据生产装备部的划块费用指标,对费用消耗进行严格控制。

2.5 物资管理部负责编制月备件采购计划并下达到采购部执行,同时负责仓储资金占用

指标的控制,每月月末对当月设备备件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分析,对非正常资金占用

提出整改意见。

2.6 采购部根据月备件采购计划,编制备件采购资金计划报财务部。

2.7 财务部对采购部申报的月备件采购资金计划进行平衡,下达采购资金计划,并负责

设备备件资金消耗与占用情况的监督,提出考核意见。

2.8 生产装备部每月对设备备件费用消耗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对非正常消耗情况提出

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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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储备管理

3.1 备件单机卡的编制

3.1.1 为了使备件达到合理储备,首先应编制备件单机卡,编制原则应根据备件图册、设

备说明书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由维修加工中心技术员编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定

后报物资管理部。

3.1.2 编制备件单机卡时,需将设备型号、生产厂、设备拥有量、备件类型及建议储备量等

内容填写清楚。

3.2 储备原则及要求

3.2.1 物资管理部根据历年备件消耗情况统计资料,制定备件的最低、最高储备量,建立

科学合理的仓库储备并周期调整。

3.2.2 物资管理部负责备件的日常保管,对非特殊原因导致的超储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