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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交付管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交付管理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整个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的产品交付管理。

2 相关规定

2.1 3T 叉车由生产装备部负责统一支配。
2.2 各分厂的完工产品入库,由分厂送件员凭合格单送至库房,经库房检查员、保管员分别

检查和验收后,方可入库。

2.3、因生产发交急需,来不及入库的产品,库房的检查员、保管员及分厂送件员、生产装备部

送件员、车队司机在接到信息后的 1~30 分钟内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完毕,保证对外发交。

2.4、质量部负责在 1~30 分钟内提供零件出库所需的一切质量记录,保证对外发交。
2.5、公司内部流通的产品由要货单位直接与成品库房进行交接。
2.6、厂际流通的产品经生产装备部送件员核实数量后方可出库。
2.7、库房保管员必须对当天的零件出库做好准备工作。
2.8、发往公司内的零件,保管员必须了解该零件的工位数及库存数。如有异常每天及时分别

向上道工序、生产装备部报三天不足件,各分厂、各部门在接到不足件信息后要立即进行处理,保
证下道工序均衡生产。

2.9、发往公司外的零件,在正常情况下,保管员要按对外发交计划提前三天做好准备工作,

如有异常每天及时分别向上道工序、生产装备部报三天不足件,各分厂、各部门在接到三天不足件
后要立即进行处理,保证对外发交。

2.10、发往公司外的零件,在非正常情况下(临时要货),保管员接到生产装备部的信息后,

如库房无所需零件,在 10 分钟内要将信息(三天不足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上道工序及生产装
备部,如果当天仍没入库的紧急件,保管员在当天下午 4:00 前将信息传递给生产装备部并及
时报告给责任单位。11、成品零件的装车,库房、车队、分厂在接到生产装备部的信息后,应及时
将零件装入车内,生产装备部的送件员在现场做好配合工作。

3  考核

按《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