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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管理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调度工作的组织方法、调度值班、调度会议、调度指令等方面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管理。

2 生产调度指挥系统

2.1 生产装备部作为公司生产指挥系统,对全公司生产负责。生产调度系统是各级行政领导的参
谋职能机构,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统一的调度指挥。
2.2 生产调度实行专业调度和群众调度相结合,以专业调度为主的原则,在专业调度的指导下,
建立群众调度网,并充分运用好调度网络,进行生产的统一调度指挥。
2.3 公司生产装备部设计调组,分厂不设调度员,其日常的调度工作由分厂计调员协助组织实现。
2.4 有关生产的职能部室,在生产指挥上接受生产装备部的业务指导。

3 生产调度值班

3.1 公司领导、生产装备部及分厂根据生产需要,都要建立行政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生产中
发生的重大问题。
3.2 生产装备部必须建立调度值班制度,坚持跟班值班,检查生产进度,组织处理生产问题,及
时传递信息,作好调度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3 值班调度要根据生产状况,随时掌握生产动态,协调生产,监督发交,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4 生产调度会议

4.1 公司、分厂和有关部室都要建立周生产会制度,公司生产例会由生产装备部召集并主持,公
司领导和各部(分公司)领导参加,检查生产完成情况,开展表扬和批评,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
的重大问题,安排下周生产。同时检查生产会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4.2 各分厂、各部、各班组都要逐级传达公司生产会内容,同时召开本部门生产会。

5 生产调度指令

5.1 生产调度指令是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组织均衡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对关键问
题采取紧急措施的行政调度命令,各部(分公司)、各分厂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调度指令规定
的任务、内容和期限组织完成。

5.2 下达生产调度指令的依据是公司领导有关生产方面的决定;上级部门及本公司生产会议的决
定;生产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大紧急问题;或经经理批准的其他有关生产的重要措施。

5.3 生产装备部下达生产调度指令,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同时向经理汇报。
5.4 生产调度指令的下达,分以下几种形式:
5.4.1 书面形式的调度指令即计调通知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生产装备部(计调员)留存备查;
第二联送分管经理;第三联交责任单位;第四联交生产装备部文书作为统计考核。计调通知单经
计调组长签署生效,责任单位接到后必须按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当指令执行完成以后,应在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