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WY/AB—16 版次:A/0
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满足乙方对停车泊位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乙方使用甲方专用停车泊
位达成如下协议:
1、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说明: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实行固定车位管理。在此使用停车泊位,必须按协议规定的停车泊
位号停放车辆,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2、 使用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和良好的管理,并按规定收取停车泊位管理费。
2. 乙方必须为国际港园区内的业主/租户,并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3. 该停车位只可做登记车辆停泊,乙方不可转租或挪作它用。
3、 租期及租金缴纳: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专用地上/地下停车泊位
个,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2.乙方按照每个停车泊位管理费每月
元人民币,且向甲方缴纳 个月管理费
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
现金 □
支票,按
□年 □季 □月付款,保安部将按乙方
付款时间制证。
3.停车泊位管理费应在双方签约后,乙方到甲方财务部缴纳。
4.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前十天向乙方发出协议续签或终止通知,乙方如不按时缴纳管
理费,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4、 双方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号。停车泊位号为
2.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车辆的行使证、保险单复印件。
3.乙方车辆的牌照号码为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停放的车辆牌证进行检查,并按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管
理车辆。
5、 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乙方需将停车证放在办证车辆左前挡玻璃旁边,如
发生丢失,应马上到物业管理处保安部报失补办,并缴纳
元办证工本
费,车牌号码与停车证所记录之号码如不符,该车辆不得进入专用停车场。
3、由于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停车或行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停放期间车辆损坏及其它任何附件或车内财物丢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蓄
意破坏除外)。
5、乙方车辆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期间,如发现不属于自己原因造成的刮、蹭,
必须在车辆未移动的情况下及时通知甲方保安部进行核实。如确定是甲方管
理原因,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协助出具相关保险理赔证明。
6、 如有车辆丢失,经公安机关侦查未果后,甲方将按车险(车主必须上车辆盗
抢险,此为保险公司要求)有关条例负担保险额 20%责任赔偿(保险公司
责任 80%)。如乙方车辆未上保险或保险逾期,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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