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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年终奖金考核管理方案

  一、考核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

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 15 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给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

节前 10 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 6 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 分以上为特等,80 至 89 分为甲等,76 至 79 分为乙等,

70 至 75 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 13 次以上(含)者。

  (3)旷工全年达 1 日以上(不含)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 20 次以上(含)者。

  (3)旷工全年达 2 日以上(不含)者。

  3人数限制:

  (1)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