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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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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定额的组织管理、劳动定额的制定、执行、修改和追加工时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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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的组织管理

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定额主管单位。负责劳动定额的制定、执行、修改等具体组织工作。
2.2  综合管理部设专职劳动定额员。专职劳动定额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一定实践经
验及工艺理论、企业管理等知识。
2.3  公司劳动定额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劳动定额主管部门的领导。
2.3  各分厂统计员兼职原始工时记录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综合管理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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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的制定

3.1  公司内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劳动量的岗位都应制定劳动定额。
3.2  新产品劳动定额由工艺员在编制新产品工艺时制定工艺定额。新产品工艺定额在现生产中运
行三个月。运行期间,每月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人员对新产品工时进行一次评审。三个月后,由综合
管理部组织工艺、生产等部门对新产品劳动定额进行重新核定。
3.3  工艺或产品结构更改后,均由工艺部门向综合管理部发出书面通知,作为制定或修改劳动定
额的依据。
3.4  制定劳动定额,应努力运用先进科学的方法,以逐步提高公司劳动定额水平。
3.5  公司各分厂的劳动定额清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
3.6  机械加工及维修工时定额在本公司未制定劳动定额前,按东风公司颁发的通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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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的执行

4.1  综合管理部颁发的劳动定额为公司法定的劳动定额,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修改或重新
制订。
4.2  劳动定额一经批准执行后,不能随意变动。执行期内,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定额执行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理、分析,作为下次定额修订的重要依据。新增产品(调试除外)三
个月内按工艺定额执行,三个月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重新核定,并将核定后的工时定额
纳入正式劳动定额清单。新产品调试期间,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工时评审,并办
理工时追加。
4.3  分厂统计员应督促班组和生产人员做好当班原始工时记录。做到原始工时记录及时、准确、真
实。若发现错填、漏填等现象,应及时指导更正。
4.4  综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对分厂原始工时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改正。
4.6  分厂统计员应每月对原始工时记录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4.7  综合管理部每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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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编制并上报 劳动定额完成及工时利用月报 、 工时损失分析月报 到

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