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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制度——纺织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分配制度是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建
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在保证
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年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建立现
代企业分配制度,实行企业工资与实现税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挂钩;员工工资收入与
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加强企业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模拟市场核算制定目标成本倒算、
改革分配考核办法,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和配套的企业内部考核、分配机制,提高
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此,
物制定本岗位工资实施方案。

 

 
       

第二章  分配原则 

 
 
    第二条 XX 公司是一个投资主体多元休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结构由国有股 70%、员
工个人股

30%组成。因此,员工的收入分配应依据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两方面结合的原

则进行。同时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自身生产经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
需要,在上述两个原则下,以本公司经济效益完成状况决定员工工资,收入实行自主分
配。

 

 
    第三条  在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配形式并存的前提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分配原则,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以岗定薪,破除平均主义和论资排辈的思想,不以
资历、资格、工龄论长短,打破原等级工资制界限,以岗位定工资,充分体现同工同酬、
多劳多得,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岗位工资分配方式。

 

 
    第四条  工资分配体现向生产一线倾斜,向科技、销售倾斜,向责任风险大的岗位倾
斜政策。

 

 
    第五条  实行岗位工资全额浮动,即百分之百活工资,工资与生产经营效益指标及生
产、工作业绩紧密挂钩。管理员工和技术设备线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动态考核,工资与工
厂、公司经济效益和岗位责任挂钩,运转生产第一线员工实行全额计件,工资与个人完
成产量、质量、消耗挂钩考核。

 

 
    第六条  体现易岗易薪,不同岗位拿不同工资,同一岗位的根据员工技能和表现拉开
档次。

 

 
    第七条  实行岗位工资后,取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82.00 元补贴、15%工资性补贴、
纺龄补贴等,只保留中夜班补贴。原来的基本工资只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和职工调动或办
理退休时的依据。今后晋升工资只进档案工资给予保留,不影响岗位工资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