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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薪酬管理基本原则 

第一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收入与效益挂钩原则;薪酬管

理市场化原则;薪酬结余原则。 

第二条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集中管理人员编制和计划,建立统一的薪酬政

策、薪酬制度,实行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第三条 坚持收入与效益挂钩原则,有效建立收入随效益提高而提高的

自我增长机制,是薪酬分配管理工作的根本原则和主导方向。 

第四条 坚持薪酬管理市场化原则,制定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薪酬体

系,从而保证公司的薪酬制度“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 

第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薪酬储备基金制度,完善薪酬分配的自我调节

机制,以丰补欠,并保证员工收入的有计划增长。 

 

第二章 薪酬管理体制 

第六条 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的薪酬管理体制,并采取“二级分配”管理

模式。第一级分配是公司对各单位进行的额度分配;第二级分配是由各单位
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的明细分配。 

第七条 人力资源总部是公司的人力成本中心,是公司组织实施薪酬管

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薪资分配制度。根据公司
年度利润计划编制薪酬总额年度预算,并据此制定、实施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对各单位薪酬分配进行指导、审定。负责对各单位关于公司薪酬政策、薪酬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组织、指导各单位员工收入的建档工作,
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调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 营业部应有具体履行薪酬管理职能的部门。该部门在营业部范

围内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薪酬政策、薪酬制度,并具体负责本单位员工薪酬
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决定基本依据 

第九条 以岗位和考核为尺度,将工作岗位的静态评价和员工在岗位上

工作的动态评价结合起来的综合考评结果,是决定员工薪酬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