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诗德电气有限公司
薪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依据人事管理规章﹐制定员工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
二﹑范围﹕公司所有在册月薪(非计件)员工。
三﹑实施内容﹕
〔一〕员工薪资结构项目为﹕底薪
+领导加给+职务加给+特殊津贴+奖金+其它应给+加班费
1.底薪
1)底薪共分为 8 职等﹐每职等分 10 级。
2)新进人员底薪起薪均自所派任职位的职等第一薪级起薪(由总经理直接指定起薪点例外)﹐最高
升至
10 级止。
3)职员升等底薪起薪﹕
A.原底薪高于所升职等最低级底薪者﹐按原底薪升等后相同底薪归级,如所升职等无相同
底薪时﹐按相近原底薪较高底薪归级。
B.原底薪未达到所升职等最低底薪者﹐按所升职等最低底薪归级。
4)降等底薪起薪﹕降等之底薪按原底薪降等后相同底薪归级﹐如所降职等无相同底薪时按相近
原底薪较低点归级。
5)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为 3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其底薪依年资晋升办法晋升﹐
特别优秀者经部门主管签报总经理核准后﹐可提前转正。
6)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足 7 天自动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不足 7 天被公司解聘的,结算工资。
7)年资晋升﹕
A.员工进厂每满一年经考核成绩优良者底薪方可晋升一级。
B.每年 3 月 1 日﹑9 月 1 日办理年资调薪﹐凡在办理日前不满一年者﹐一律延至下一次调
薪日办理。
C.本年度如有升等则本年度不予升年资﹐升年资日为升等日计满一年后按上述 B 款所述办
理。
8)老员工职务归等按下列方法实施:
A.原底薪未达到相应职等最低底薪者﹐按相应职等最低底薪归级。
B.原底薪高于相应职等最低级底薪者﹐按原底薪相同底薪归级,如相应职等无相同底薪时
﹐按相近原底薪较高底薪归级。
2.领导加给
1)领导加给为公司每月支付给各级主管人员的津贴。
2)各级主管领导加给采用分级制﹐各级主管领导加给金额见附表。
3)兼任主管只支领较高职位的领导加给。
4)代理主管的领导加给标准如下﹕
下级代理上级主管﹐支给所代理职位的领导加给
(代理时间须在 15 天以上)。如下级已有领导
加
给﹐则不予支给
。
5)降等者领导加给﹕降等者当月领导加给按降等后领导加给支领。
3.职务加给
1)职务加给为每月支给不同工作职务人员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