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
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了四类人力资源:核心人力资源(人力资
本)、科技人力资源、重要人力资源、普通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构成
及管理。
第三条 集团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
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
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
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四条 集团薪酬体系由岗位工资、工龄与学历补贴、业绩工资
、
奖金、期权、股权、职务消费、福利补贴等八个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
是根据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价值)确定的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加工龄与学历补贴构成标准工资。把岗位工资的一定
比例部分与绩效考核挂钩,形成浮动工资。浮动工资比例不得少于
岗位工资的 30%。某些低工资服务行业的服务人员可不实行浮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