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WY/GC—10 版次:A/0
家庭维修服务的提供和控制办法
1 当有客户现场或电话申请维修服务时,物业部受理人员须在电
话接报记录表上登记接报日期和时间,明确客户的房号、联系
人、联系电话、需维修大概内容、要求等,并及时通知工程部安
排人员上门服务。客户直接通知工程人员的服务项目,工程人
员应及时知会物业部,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服务。
2 一般情况下,物业部应及时安排人员上门服务,人员安排有困
难的,须与客户以电话方式约定时间,并记录在电话接报记录
表上,对于水管爆裂、关键部位漏水、晚上停电等紧急情况,须
保证维修人员在 10 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3 维修人员到客户家里进行维修保养时,应随身携带工作护垫及
鞋套,并向客户了解故障点或保养内容,查明故障原因,在自
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进行维修,若不能及时修复的以电话方式
联系施工方或相关单位给予解决。
4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客户家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客户指明,
并向公司汇报,采取措施,以消除隐患。
5 维修人员在客户家里工作时,严禁收受小费、抽烟、喝茶、打私
人电话、谈工作无关的事。若因工作需要须即时与物业部联系的,
使用电话前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表示感谢。
6 对于维修服务过程中客户提供材料、配件、工具等的,维修人员
应予以验收,要求客户确认;在服务过程中,如客户提供的材
料、配件、工具等发生损坏,维修人员应及时知会业主,并要求
业主签字确认。
7 物业部负责对家庭维修服务进行回访。对于各类重要的服务信
息,应即时报告部门经理。
8 当客户需要提供超出现有服务或服务价格有变更时,公司应先
行根据服务内容及客户承受能力等情况核定新增服务项目收费
标准。
9 工程部主管负责对维修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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