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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部门设置

    一、公司设计部设置为经理一人,首席设计师、高级设计师、主任设计师、执单设计师、
非执单设计师(见习设计师、各级绘图员)若干名,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量给予配备。

    二、根据公司设计师能力和实际业务情况,可设置设计总监、设计副总监,由总经理以
任命。设计部人员行政隶属关系在公司,由公司负责招聘、业务培训、指导、管理,受总经
理领导。

    三、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况,综合考核设计师的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分别予以
任命:

    1、设计总监、副总监、首席设计师的任免权限由总经理负责。

    2、高级主任设计师、高级专职绘图员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3、设计部经理、主任设计师、中级以下绘图员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4、执单设计师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第二章:招募及解聘

    1、设计部经理、设计师都有为公司招聘、推荐、代培人才的义务和责任。

    2、设计部经理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招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心。能够
主动工作,对设计部的人员有很强的管理能力,能够对设计师的专业技能进行指导和培
训。设计师应具备优秀的专业技能和一定的个人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的
能力,有责任感,有敬业心和主动工作的精神。

    3、设计师由设计部经理负责招聘,应聘设计师的人员由设计部经理进行面试,检查相
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填写《应聘登记表》,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技能测试,要求在十

五分钟之内手绘现场的 一点透视图 ,并如实填报意见。

    4、设计师离职,应提前 15 天向设计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设计部经理批准后,应及
时安排其他设计师与工作交接,辞职设计师须填写《员工辞退(职)登记表》,设计师经
设计部经理签属意见后,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辞退(职)登记表须注明离职设计师级别,
执单以上设计师离职须经总经理批准。设计部经理离职,须提前 30 天向总经理提交书面
申请,总经理须及时安排工作交接,待全部工作交接完毕没有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离职
手续。设计总监,副总监离职须提前 45 天向总经理交书面申请,待工作交接完毕没有遗
留问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设计部人员如有在施工地的,须填写《设计师(监察员)转单交接表》,设计师
离职需办理交接手续,由设计部经理作为监交人,设计部经理离职交接由公司总经理作
为监交人。

    6

、招聘面试设计师时,办公室主任必须向应聘设计师(无论是否录用)出示 [喜集行

字 009 号(2007

)设计师薪酬待遇规定(招聘培训纲要之一) 。

    第三章: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