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型
绩效考核 / 制度
设计部考核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VF-ZD-20080103-03
版本/状态
A//0
页 码
共 8 页
任务源
董事长
起草部门
人事行政部
审 批
协商修订人签字
生效日期
设计部考核奖惩制度
本制度是以设计目标完成为导向,结合项目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在坚持能者多劳多
得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提高设计制作效率和质量,调动设计制作人员积极性、增强
设计制作人员的目标责任感,明确奖惩规则而制定。
1. 设计部人员配置(共五人)
设计部经理:1 人
设计师:1 人
效果图设计师:1 人
绘图员:2 人
2. 设计基本任务目标额
公司以设计部现有人员在职综合收入为基础,制订了设计部设计任务,作为 2008 年度
设计部基本目标任务。设计部在完成基本目标任务后,超额部分给予提成。
年度目标任务
季度设计目标任务
全年人员综合收入 * 3
3
个月人员综合收入 * 3
注:(1)2008 年度设计目标任务是以五人为标准设定。执行期间,目标任务额可随
人员增减而做调整。增减标准是增加或减少人员在职时综合收入的 3 倍。即每增减一人,
目标任务额增减 = 增加或减少人员收入*3。
(2)
设计目标任务额=
—
—
—
设计合同收款总额 各合同税收 各合同业务费 水电机电制图费及
设计预算费。包括不收设计费但实际完成设计任务的设计项目。各合同业务费 =
—
(设计合同收款总额
各合同税收)* 30%。
(3)因设计部寻找外协进行设计的,外协设计费应从设计合同总额中扣除后计入任务额。未
发生不扣除。
(4)设计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工程预算的,工程预算按总预算价的 3‰从分次设计合同总额中
扣除后计入任务额,未发生不扣除。
(5)设计合同中实际发生的非设计部完成的水电图、空调图等专业图纸,按水电、空调在总
造价中所占比例折算成平方数,从设计合同总额中扣除后计入任务额。未发生不扣除。
(6)甲方不支付设计费,而公司实际施工的我司设计项目,按工程总造价(扣
除外协水电及机电工程设计费和设计预算费)的 2%计算设计费,并计入当季度目标任务
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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