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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

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 ,可自行安

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

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

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

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

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

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

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

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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