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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休假及加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培养员工主人翁态

度,保障考勤管理的及时、规范、有效,根据国家和武汉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考勤管理

3工作时间
3.1.1 公司行政办公人员实行每周五(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六),

 

夏(冬)令时:白班 上午 9:00—12:00  

, 下午 13:30—18:00;

       

 

夏 令 时:晚班 13:30—21:30;

       

 

冬 令 时:晚班 13:00—21:00。

3.1.2 公司市场部员工要求在工作日白班签到打卡后,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外出

的,外出前填写《外派通知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

3.1.3 公司教学部员工可根据学员的学习要求对上班时间提出合理安排意见,

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1.4 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部门申请,

经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指纹打卡考勤与填写《考勤请假单》的原则
3.2.1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指

纹打卡考勤。未及时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3.2.2 为及时、准确统计员工出勤情况并参与工薪核算,考勤周期为每月 1

30 日(31 日),行政人事部指定(考勤员或前台接待员)在次月 3 日前汇总统计员工
考勤记录,编制《员工考勤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3.2.3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者,需及时填写《公派单》,经主管领导批准

后交行政人事部留存;如遇临时性工作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履行手续,需提前一小时
电话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返回公司的当日补齐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行政人
事部(考勤员)备案。未经批准外出或没有完整的打卡记录且未履行《公派单》手续的,
一律视为旷工。如出现突击补签《公派单》的现象,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接收。

3.2.4 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考勤请假单》经部门主管


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员)留存;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报批时,员工需
在返回后一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3  考勤须知
3.3.1 一般员工请假,必须向其主管部门领导事前申请,各部门主管、经理请假,

必须向总经理事前申请,并向行政人事部通告。

3.3.2  迟到、早退
3.3.2.1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而且未请假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擅自

离岗视为早退。

3.3.2.2 迟到或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