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 程序内容
4.1 出勤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 8 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 9 点到下午 6 点,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 8:00-17:00 或 10:00-
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 CEO 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
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 - 2:00 之间任选时段)。
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 4 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 C 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 email 给*@
*, 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
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 100 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 上班 9:15 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 5:45 以前离开,视
为早退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 10:00),给员工应
急时使用。超过 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9:15- 9:30 到,
即迟到 0-15 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1%
B: 9:31- 9:45 到,即迟到 16-30 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2%
C: 9:46- 10:00 到,即迟到 30-45 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3%
D: 10:00 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 9:00-11:00 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
计算。
早退细则: A: 17:30- 17:45 到,
即早退 0-15 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1%
B: 17:15- 17:30 到,即早退 16-30 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2%
C: 17:00- 17:15 到,即早退 30-45 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3%
D: 17:00 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