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
员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明细
1、
考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计划考核管理,按照《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客观准确地评价
员工的工作业绩,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的内容、方式、流程、要求等等。
2、
考核对象
集团公司各部门、直管单位按要求需要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的员工。
3、
考核内容
1.
月度工作计划:主要是指工作任务。
2.
季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季度业务指标计划和季度专项工作计划。其中季度专项工作
计划涵盖了上季度未完成的专项工作部分。
4、
考核方式
1.
工作计划考核采取计划制定人提交计划完成情况报告、上级主管或部门进行考核的形
式。
2.
一般情况,季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的考核,其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在计划核准
时有说明,年度、季度考核时,按已制定办法和标准进行考核。
3.
员工工作计划考核得分由各部门填报,并最终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反馈和通报。
4.
集团公司各部门主管及直管单位负责人(含)以上人员的季度、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由
集团营运管理部组织实施。
5、
考核流程
1.
工作计划的制订:各员工按计划管理要求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各门
主管核准。核准以后的工作计划提交相关监管部门一份。
2.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是员工对本人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的总结及评价,不仅是
员工自我认识、自我调整、自我反省的一个过程,也是对改善工作态度,调整工作方
向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工作计划报告编写完成后,必须由计划的责任人签署确
认后才能提交。
3.
工作计划报告与考核的提交时间:
(1) 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告与考核表要求次月的二号前提交;
(2) 季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 5 号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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