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 8:00-17:00,周日为公休日。
辅助工:上午 6:30-11:30;下午:2:00-5:00
保卫室上一休一,无公休日。食堂工作人员和辅助工按工作需
要调整考勤时间。
生产一线员工的考勤由生产部经理安排专人进行,办公室进
行监督。与生产跟班走的科室由部门经理安排考勤,由办公室监督。
二、出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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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
(1
) 时间计算 自公司规定上班时间起至员工实际到岗时间止,
30 分钟以内的计为员工迟到时间,超过 30 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2
) 处罚规定
员工迟到,每次罚款 20 元。
2
、早退
(1)
时间计算 以员工提前下班的时间开始计算,提前离岗时间均
计为早退,早退时间超过 30
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2)
处罚规定
员工早退,每次罚款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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