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11 年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各组织单位的业绩评价,实现公司的
战略目标,特制定《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11 年组织绩效考
“
”
核办法》(以下简称 本办法 )。
第二条 指导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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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以 效益 、合规 、专业 、执行 八字方针为指引,并遵循
以下原则:
一、过程导向原则:重点关注季度、年度经营管理过程。
二、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对象的任何评价
都应有事实根据。
第三条 考核频度
2011 年组织绩效考核分为季度、年度考核。
第四条 考核对象及类别划分
一、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本部各部门;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总、分公司公司各部门划分
为三个条线:渠道管理条线、运营支持条线、后援管理条线分别
进行考核:
(一)渠道管理条线包括:直销部、经代部、车商部、银保
渠道、重点客户渠道、寿销产部;
(二)运营支持条线包括:车险部、财产险部或运营支持
部、再保部;
(三)后援管理条线包括:办公室(行政人事部)、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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