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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设计师薪金制度

 

薪金基本组成

a)底薪,即基本工资,按合同约定分为试用期及试用期满!

b)业务提成:设计师参于前期业务工作并且成功签约,如:派发宣传单张

直接与客户洽谈、开发业务市场等。

c)设计提成:设计师通过自身业务能力或业务员的协助与客户洽谈,而后

进入相对独立的设计阶段,且最终达成合同或收取了客户的设计费用,设计师

按一定比例提取的收入。

d)   奖金:设计师因业绩突出、工作表现优越,或对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等,

公司领导经商讨后以现金形式奖励发给当事人的收入。

e)   补贴:因业务需要,设计师必须在特殊环境下工作,在业务开展前双

方议定的补助金。如:通信费、交通车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f)   处罚金:设计师因违反公司相关处罚制度,从而产生交给公司的费用。

g)  其它。

说明:以上薪金组成不代表每位设计师总薪资的必有部份;总薪资=a b c 

d e g-f

 业务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