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部设计师薪金制度
薪金基本组成
a)底薪,即基本工资,按合同约定分为试用期及试用期满!
b)业务提成:设计师参于前期业务工作并且成功签约,如:派发宣传单张
直接与客户洽谈、开发业务市场等。
c)设计提成:设计师通过自身业务能力或业务员的协助与客户洽谈,而后
进入相对独立的设计阶段,且最终达成合同或收取了客户的设计费用,设计师
按一定比例提取的收入。
d) 奖金:设计师因业绩突出、工作表现优越,或对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等,
公司领导经商讨后以现金形式奖励发给当事人的收入。
e) 补贴:因业务需要,设计师必须在特殊环境下工作,在业务开展前双
方议定的补助金。如:通信费、交通车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f) 处罚金:设计师因违反公司相关处罚制度,从而产生交给公司的费用。
g) 其它。
说明:以上薪金组成不代表每位设计师总薪资的必有部份;总薪资=a b c
d e g-f
业务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