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发〔
2012 〕
111 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2012 年度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
位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
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2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现
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
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在我市 2012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
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
统计局公布的 2011 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
40042 元( 3337 元
/ 月)执行。
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职工 2012 年度月缴费基数上
限为
20021 元、下限为 1335 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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