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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发〔

2012 〕

111 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2012 年度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

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2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现

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

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在我市 2012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

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

统计局公布的 2011 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

40042 元( 3337 元

/ 月)执行。

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职工 2012 年度月缴费基数上

限为

20021 元、下限为 1335 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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