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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度,各部门贯彻执行,保安队监督执行。

 

第四条 奖励。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以下四种:
(一)嘉奖 ------ 奖 10 元。
(二)小功 ------ 奖 30 元。
(三)大功 ------ 奖 100 元。
(四)奖金 ------ 金额由公司最高领导核准。

 

第五条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工作能发现异常,及时反应并改善者。
(二)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四)拾金不昧者。
(五)有其它功绩,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第六条 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小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绩者。
(四)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五)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并措拖得当者。
(六)举报违规或损害本厂利益的案件者。
(七)具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第七条 对于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极力挽救而减少损失者。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其它员工之表率者。

 

第八条 对于有以下事迹者,发给奖金

具有良好事迹,经单位主管提报逐级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核准者。

 

第九条 惩罚。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四种:
(一)警告 ------ 罚 10 元。
(二)小过 ------ 罚 30 元。
(三)大过 ------ 罚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