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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及其启示

  

 

  选举制度作为现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
它是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和选举任免其组成人员及有关公职人员制度的总称。由一系列
与选举原则、选举程序、选举方法相关的经法律规范形成的各种具体制度所构成的整体。西
方国家选举制度的确立使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程度得到巩固;使人民的政治素质得到
提高;使社会得到稳定和发展。

  一

  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在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斗争中曾发挥过重要的作
用。因为它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充分代表了西方的民主精神。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
原则可以归纳为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原则四项。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在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选举权曾受到各种严格限制。为实现普遍选举
权,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过长期的斗争。西方各国直到 20 世纪才在法律上逐步规定了普遍
选举权的原则。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意味着选举权的价值或效力相等,排除了由身份、财产、教育导致的不平等。
平等选举宣告差别选举的终结,历史上英国和比利时的复数投票制被废止,取而代之的
是等值的一人一票制。

  (三)直接选举原则

  所谓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选举候选人的方式。西方的议会选举、地方选举一般采用
直接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从理论上讲显然更能公正、准确地表达选民的意愿,实现选民
的意志。虽然,当代社会间接选举仍被采用,如美国总统是由选民选举出的人组成选举团
选出,但这种选举是以选举人的直接选举为根基的。因此,从总体上看,当代西方国家在
选举中大多采用直接选举方式。

  (四)秘密选举原则

  秘密选举指无记名秘密投票,即选民有保守自己的选票投给谁的秘密的权利。秘密投
票有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维护自己的选举权秘密。秘密投票的实现,是选举投
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结果。最早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是澳大利亚。现在无记名投票已被
大多数国家作为标准化的选举投票方式。

  选举制度各项原则的确立表明,在当代社会,民主政治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制度的完善和原则的确立,不可能完全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
种弊端和问题,更不可能保证选举结果能真正服务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