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合同 2001--3
商 品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方(全称):
需方(全称):山西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
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见下表)
品 名
种 类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项作标准:
1. 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
商品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在流通过程中,如发现不
符合质量标准,供方应负责保修、保换、保退,如属保管不善,造
成商品变质、霉烂、锈蚀及损失应由 负责。
3. 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3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 定价执行。如需变动价格时,
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