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合同 2001--8
设备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山西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设备的
牌号或商标) 所购设备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
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
应清单。
2、设备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
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质量要求
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设备,合同
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
陷的设备,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
和时间。
第二条 设备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设备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
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