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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

应 收 款 程 序

   

文 件 号

    

 

 

编 制

远卓管理顾

 

审 核

 

批 准

   

共 页

 

第 1 页

 

日 期

2001.3.

 

日 期

 

日 期

生效日期




标记

处数

     

更 改 单 号

   

更 改 人

更改日期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完善公司应收款管理,加快资金周转,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

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

2

职责

2.1 应收款由经管办负责组织催收,由财务部提供相关数据。

2.2 收款人员由事业部制定,一般为该项目原销售员。也可以为其他人员。对于超

   

期 天以上的应收款项,可委派律师办理

应收款程序

3.1 经管办根据事业部提供的收款计划和财务部提供的应收款清单判断每笔应
收款是否超期。应收款清单出具的时间间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

3.2 经管办根据公司对应收帐款管理的有关制度判断是否将超期应收款信息上
报公司高层

3.2 上报高层的应收款项目由营运总监或总裁决定采取何种措施进行处理

3.3 不必上报高层的应收款项目由经管办开具收款通知单至事业部

3.4 事业部接到收款通知单后应立即落实收款人

3.5 收款人进行收款事宜

3.6 如款已收到,收款人应将收款情况及时报给经管办备档,财务部在收到款
项后应立即销帐

3.7 如依照上述程序而款仍未收到,收款人应及时将情况向事业部经理与经管
办汇报,事业部经理可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或者提交经管办委托律师办理

此项应收款

3.8 应收款的费用支出与奖励见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主要相关表格单据

应收账款清单(包含帐龄、期限)、收款通知书、应收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