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TLPM-CBD-440-D.1-2011
外判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规程
对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允许从事的专业,如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
养和定期试验,及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电梯的维修保养等可将项目外委给承包商作
业。
1、 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图纸、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
方允许入场。
2、 其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应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
3、 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定。
4、 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5、 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
经该工程经理、主管人员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6、 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该工程经理、主
管人员签认并报大厦经理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7、 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先交该工程经理、主管人员检查核对,双
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大厦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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