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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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并保持仓库管理程序,规范仓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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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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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3.1
仓库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维护。
3.2
仓库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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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4.1
来料
4.1.1
材料、辅料、零部件送达仓库时,仓库管理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凭证(或发票),对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a) 数量、规格、批(料号)
号是否相符;
b)
外观、包装有无破损、受污。
4.1.2
仓库管理员和检验员对进货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1.3
进货检验合格签字后,仓管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
a)
手工登记来料明细,制作来料日报表;
b)
送货单交文员做账;
4.1.5
进货检验不合格,则:
a)
将不合格品隔离,放入客退区或挂上标识牌;
b)
仓管员通知采购员,联系供方,协调退货或调换。
4.1.6
成品凭检验员合格签字办理入库。
4.1.7
成品仓库保管员点数,并进行产品标识。
4.2
存贮
4.2.1 物品应存放于指定区域,做好物料标示,仓管对贮存物品定期做 5S 检查,如发现包装物脏污,需更换包
装,外包装物如有破损状况,应立即通知品管复检,合格产品更换包装,NG
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2.2 各类货物存贮环境:阴凉、乾燥、通风,且油漆仓库温度应小于或等于 30℃,湿度应小于或等于 30%,其
他仓库温度应小于或等于 40℃,湿度应小于或等于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