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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 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
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 8 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 5 天标准
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 40 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
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
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
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 2 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 1 日;

(2) 春节,放假 3 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