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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集团人事考核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1  鼓励员工工作情绪,有效提高员工工作业绩。
2.2  发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成功与发展。
3.3  促进员工人事升迁、调派、奖惩公平合理,作为薪资调整的依据。
4.4  增进员工与上级领导间的相互了解。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本部正式员工。
第3条

考核依据

以员工在被考核之该段期间工作成果、表现为依据,各单位主管对所属员

工平时成绩随时记录,严密考核。
第4条

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各单位主管对所属员工的工作评价应尽量采用数字

化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果和进步成长的状况。
第5条

考核权限设定

考核分初核、复核、核定三步。

1.1  初核人员必须是熟悉员工工作情形的主管
2.2  复核由上级主管负责。
3.3  核定由特设的考核委员会,以会议讨论的方式决定。委员会成员包括:

集团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和人力资源部部长(共五人)。

第6条

考核时间

员工考核每季度末(3 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进行,其他

临时性考核及训练考核适时办理。遇有员工有特殊表现或因调迁、提升而责任
加重时,可设特殊考核。

第2章

考核方式

第7条

考核方法

通过对每一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所负权责的明确规定,据此分别

制定各项工作考核标准,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成果与表现实施考核,并辅以面
谈。
第8条

考核表(见附表)

考核表包括成绩评分表和考核实施表,各分为以下三种:

1.1  高层管理人员
2.2  中层管理人员
3.3  一般职员

  

第九条 考核等级配比

员工考核分数以 100 为满分,其等级参考分数及各等级所占百分比如下:

考核等级

参考分数

百分比(%)

特等

96 分以上

不在百分比限内

一等

90-95 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