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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卫生部管理,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订卫生部量化考核细则如
下:

一、管理条例

1、检查、开会不得迟到。
2、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不得缺勤、缺席会议。
3、会议时必须带好笔和纸做好相关的记录。
4、卫生委员检查及开会时应规范自己行为,不得出现吃东西、听音乐、玩手

机、说话等现象。
5、卫生委员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人员过失造成严

重后果,将给予卫生部内部处分,并扣班分。
6、卫生委员工作中应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7、卫生委员所有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8、卫生委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找人代为检查,特殊原因请提前请假。
9、填写各种卫生部的表格时应按要求填写,并及时上交表格,未能按时上交

表格或反馈者,按缺勤处理。
10、在工作中发现任何问题,务必汇报至教育处、小组长处,以便及时处理。

二、处罚:

1、无原因、未请假会议、检查迟到早退 2 次以上(含 2 次),卫生部内部警

告,扣班分 0.1 分。
2、无故缺勤或缺席会议 2 次(含 2 次),严重警告一次,扣班分 0.2 分。
3、参加会议、日常检查发现有不文明、违反规定行为,发现予以批评教育,

屡教不改者扣班分 0.1 分。
4、未按要求填写表格,未及时上交表格及反馈,按缺勤处理。
5、违反以上相关规定任意一条 3 次以上(含 3 次)给予警告,扣班分 0.2 分。

三、奖励:

1、每两个月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干部,由小组长负责推荐一名表现优秀的卫生

干部,共 6 名,教育处将对其工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给予相应奖励,加

班分 0.2 分。
2、每两个月评选一名优秀组长,由全体卫生委员投票产生,教育处审核,给

予相应奖励,加班分 0.2 分。
3、每学期评选 6 名学期优秀卫生委员,以组长推荐与投票相结合,根据出勤

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奖励。

                                                       教育处

2012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