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经 理 工 作 标 准
( 一 ) 、职权
在董事会授权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1. 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
事宜。
3. 决定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公司员工的聘请、辞退、任免、薪
酬、奖惩。
4. 审批各项财务支出。
5. 审批公司方针、目标、发展规划和各部门业务计划、规划; . 原
材料计划和大型设备购置计划;审批采购物质价格。
6. 审批公司产品标准、管理手册、管理程序、公司行政公文和有关人
事、财务的管理制度。
(二)、职责
1. 主持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经
营目标的实现。
2. 指导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考核教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完善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科学、有效、高速运行。
3. 致力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建设保证公司永续经营的企业文化。
4. 主持办公例会、管理评审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厂庆大会。
5. 及时处理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