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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成功企业奖金管理制度典范

一、奖金管理办法

 

□ 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
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 20 元,每月计分 30 点(600 元)凡本厂
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 1 天给予 1 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 7 点(140 元)。

2.请假二天扣 14 点(280 元)。

3.请假三天扣 21 点(420 元)。

4.请假四天扣 30~31 点(600~620 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 2 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 8 点(160
元)凡请假旷工(包括 1 小时)或轮休超过 2 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
增加为 3 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 20 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 8 点只扣 1
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 1 天扣 10 点(4 小时以内扣 5 点,超过 4 小时按 1
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 4 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 4 小时按 1 天扣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