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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 中国辞退抑郁症员工被判违法

  

  因涉嫌歧视抑郁症员工,著名跨国企业 IBM 公司被诉至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人提出了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偿工资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要求。6 月 18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IBM(中国)公司与抑郁症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 4
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 57332 元。
  据悉,这是我国发生的首起抑郁症反歧视的法律行动,有关专家表示,基于健康状
况的各种形式的歧视现象应该得到彻底的法律遏制。
  出身名校签约 IBM 巨大压力下患上抑郁症
  本案申诉人袁元(化名)是湖北某名牌大学的高才生,2006 年毕业后,即与 IBM 中
国公司签订了一份 5 年的劳动合同,并担任上海分公司 R&DEngineer(研发工程师)一
职。刚刚参加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袁元兴奋而富有激情地投入工作,常常连续熬夜加班
却毫无怨言,在这种生活中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
  然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得袁元的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他渐渐感到疲惫、头闷,似
乎睡觉也不能补充他白天的体力和精力消耗。2007 年 6 月,袁元被确诊为双向性情感障碍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抑郁症。袁元将自己的病情告知了公司。
  遭 IBM 辞退精神受创一度自杀
  几乎在确诊为抑郁症的同时,因为巨大的工作压力,2007 年 6 月 19 日,袁元递交了
辞职申请。随后经 IBM 公司主动提议,转成了病假。当病情有所好转时,袁元两次拿着

建议边工作边治疗 的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鉴定要求工作,均被公司拒绝。

  由于正常社会交往的长期断绝,与公司各管理层不断沟通而无回应的巨大心理压力 ,
袁元抑郁症复发并加重。2008 年 1 月 11 日,袁元与公司高层一次会议后精神崩溃并采取
了自杀行为,数小时后,经路人报警才抢救回来。
  然而,2008 年 2 月 27 日,IBM 上海分公司突然向袁元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
由是,袁元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且屡教不改。
  袁元认为,IBM

(中国)公司所执行的 不录用抑郁症员工 的政策,是一种歧视性

的政策,严重侵犯了他的劳动权和人身权。2008 年 3 月 7 日,他将 IBM(中国)诉至上海
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结果:辞退行为违法
  2008 年 5 月 30 日,劳动仲裁正式开庭,双方就 IBM 辞退袁元的行为是否违法进行了
激烈争辩。IBM 公司代理律师以不公开开庭为由拒绝本报记者旁听。
  IBM 一方认为,2007 年 6 月 19 日,袁元曾经提出过辞职,因而,双方的劳动关系实
际上从袁元提出辞职申请后已解除,之后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才以病假工资的形
式支付申诉人工资补助。
  袁元则认为,在自己提出辞职申请后,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已撤回辞职行为,辞
职并未生效,申诉双方之后仍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IBM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

违法的,是为了执行其 不录用抑郁症员工 的歧视性政策。
  2008 年 6 月 18

日,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了裁决,确认 双

方的劳动关系继续以申诉人医疗期的形式履行至 2008 年 2

月 。《裁决书》同时还裁定:

“2008 年 2 月 27 日,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注:即 IBM)上海分公司向申诉人出
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单位并非申诉人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不

具有法律效力,故本会不予采纳。申诉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裁决书》同时还裁决 IBM(中国)公司赔偿袁元 4 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 57332 元。
  各界反响:反歧视任重而道远
  袁元的代理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广认为,袁元递交的辞职报告是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