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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企业被判支付双倍的工资

事情是这样的:2007 年 8 月 17 日,王某应聘到快递公司担任快递员,双方谈妥月

工资 1200 元。至去年 4 月 30 日。王某想公司递交辞职报告是,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
同。当天,王某便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快递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曾表
示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王某以各种理由表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曾律师: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时生效的《中化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
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限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
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想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快递公司能举证说
明王某以各种理由表示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可以不支付双倍的工资。不能举证未
签订劳动合同是王某拒签,公司就应该支付王某在 2008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3600 元。

巧妙识别企业用工的三大 猫腻

曾律师:

总体来讲,企业对付员工的 歪招 主要有三种情况:

1.

劳动合同法的适应对象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不受这部法律的约束。因此,一些
不良的单位就千方百计的消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些用人单位采取不签订
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发工资条、工资卡、不给工作证,上岗证、工作
牌,没有工作服销毁报名册。迫使劳动者签订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书等
一切措施销毁证据,那么劳动者就没有这些证据,就难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企业通过雇佣劳务来规避劳动合同法,一些单位通过租用合同关系来代替之
前的劳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只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劳动者
的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就可以脱身事外。当劳务公司不断发生变化,劳动
者难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还有些单位在员工上班的第一天,就要求员工签订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这
些规章制度都是企业自己制定的,更有利于单位本身的利益。员工没有资格与

单位进行 平等协商 。一旦发生纠纷,单位就会拿出这些规章制度为自己保驾,
员工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支付加班费,
就制定高标准劳动定额,变相的迫使劳动者加班。
遇到上述三种情况,劳动者一定要格外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