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服务协议
“
”
“
本覆盖服务协议(以下称 本协议 )由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 甲
”
方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中国广州市解放北
路 986
号以太广场,和
“
” “
”
(以下称 乙方 或 分销商 )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
司,其办公地址为
到的附属公司是指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广州宝洁纸品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宝洁口
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于
签订了销售协议;及鉴于甲方希望乙方提供覆盖服务
而乙方同竟敢 这样做。因此,根据本文所表述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 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北指定乙方为甲方在中国的非独家的覆盖服务供应商,
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同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义上的代
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
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 ”
乙方不得使用
(宝洁)作为其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
“ ”
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
(宝洁)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何标志,
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覆盖服务供应商。
1、 覆盖服务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覆盖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覆盖服务。乙方负责确保甲方产品
“
”
在协议双方确定的覆盖区域(以下简称 覆盖区域 )内的各市场上的最大分销。乙方
向甲方提供的覆盖服务包括并不限于:
1)
拜 访
“
”
商店并推销甲方的产品(以下简称 产品 );
2) 指导商店产品上货架;
3) 产品陈列;
4) 建议零售价。
“
甲方和乙方将至少每季度对分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 DAP”)联合评审一次。乙方和
甲方的代表将就新分销点的增设、覆盖范围的扩大、分销密度及分销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和甲方的代表将建立并实施一个有效的分销结构以确保最大程度地满足和适应变
化的业务要求。乙方并应进一步保证为取得双方定立的业务目标所必需的、特定的后勤
方面及组织方面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专职的运作经理
专职的后勤主管
仓库:专门的甲方产品仓库范围(与其他种类产品完全分开)
上述内容的任何变动须双方同意并在 DAP 上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