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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印信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 对内专用 。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

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

理职衔章。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 印信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 印信盖用
(一)

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 用印申请单 (附表 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

用印。
(二)

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 用印申请单 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 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
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