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工作管理细则
一、站岗值班制度
1、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在岗期间不允许睡觉,违者罚款 20 元。
2、严格对员工出入登记检查,如发现保安人员放走不登记,不检
查的员工,罚款保安人员每次 5 元。
3、保安人员上岗后,对区域内安全情况严格观察,否则发生意外,
后果自负。
4、对乞丐、流氓、精神病等无关人员任意进入店区者,罚款保安人
员每次 5 元。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停放在非规定位置,否则每辆罚
款 5 元。
6、严密监视进入会馆的可疑人员,如工作粗心大意造成不就有的
损失,照价赔偿。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说明无遗留问题,并做好签字记录,否
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车场管理制度
1、车场值班的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体现会馆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