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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工作管理细则

一、站岗值班制度

1、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在岗期间不允许睡觉,违者罚款 20 元。

2、严格对员工出入登记检查,如发现保安人员放走不登记,不检

查的员工,罚款保安人员每次 元。

3、保安人员上岗后,对区域内安全情况严格观察,否则发生意外,

后果自负。

4、对乞丐、流氓、精神病等无关人员任意进入店区者,罚款保安人

员每次 元。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停放在非规定位置,否则每辆罚

款 元。

6、严密监视进入会馆的可疑人员,如工作粗心大意造成不就有的

损失,照价赔偿。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说明无遗留问题,并做好签字记录,否

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车场管理制度

1、车场值班的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体现会馆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