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员工素质和工作技能,规范企业培训
管理工作,为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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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培训工作理念:集团员工培训以 全员培训,创造学习型企业 为理念。
第四条 培训原则:
(一)坚持以提升企业效率和效益为导向;
(二)坚持培训多样化、多层次原则;
(三)坚持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
(四)坚持培训系统化,制度化原则;
(五)坚持内部培训与外派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我学习与企业集中培训
相结合。
第二章 培训内容、形式与组织管理
第五条 企业培训按层次分为员工培训与管理培训。按培训的内容分为知识培训、技
能培训和综合素质教育。
(一)通过对员工实施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有完成本职工作所必
须的系统知识,同时具有接受新任务所需要的新知识。
(二)对全体在岗员工实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理论
的基础上,能自由应用和操作,并能独立解决经营中的问题。
(三)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价值观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团队拓展训练,
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合作,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四)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则侧重提升管理水平和领导力的培训。
第六条 培训形式分为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内部的培训。其形式为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在岗或
转岗)培训、继续教育等培训。
(二)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其形式为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或
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各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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