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SD-GYSC-009
执行日期: 2012
年 月 日
本制度共 9 页
文件类别:
工艺手册
标题:
吧员岗位标准(试行版)
起草部门:人力资源
部
起 草 日 2012
年 6 月
日
修订日期 2012
年 月 日
起 草 人:刘文江
审阅部门:
审阅日期:2012
年 月
日
审 阅 人:
批 准 人:
分发部门:
执行部门:
岗位名称:吧员
直接上级:吧员主管
协调部门:厨房、销售部、厅面
(一) 素质标准:
1、具有高中或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3、身高不得低于 1.70m,身体健康,年龄在 22-35 岁以内
4、接受过百态酒水,果盘制作,小食品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
6、熟悉吧台程序和方法,能够吃苦耐劳,
8、服务意识强,性格外向,头脑灵活,工作认真
9、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统筹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
12、具备较强的语言能力和交往能力,能够与客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建立良
好的关系,具有较强的音响、灯光调节技巧。
14、具有良好的体质和心理素质,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较强的记忆力
(二)岗位职责:
1、在主管的领导下,进行吧台的日常工作。负责整个吧台部的日常工作安排,
吧员须无条件服从主管下达的命令,任何事先服从后上诉
。
2、主管是吧员的直属领导,负责整个吧台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吧员须无条件
服从主管下达的命令,任何事先服从后上诉。
3、正确的领会上级的意图和命令,不得自作主张,故意违抗或借故拖延,应
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4、严格执行凭单出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