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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SD-GYSC-009

 

执行日期: 2012

         

年 月 日

本制度共 9 页

文件类别:

工艺手册

标题:

吧员岗位标准(试行版)

起草部门:人力资源

 

 

起 草 日 2012

 

年 6 月 

修订日期 2012         

年 月 日

   

起 草 人:刘文江

审阅部门:

审阅日期:2012      

年 月 

   

 

审 阅 人:

   

批 准 人:

 

分发部门:

 

执行部门:

岗位名称:吧员

直接上级:吧员主管

协调部门:厨房、销售部、厅面

 

(一) 素质标准:

1、具有高中或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3、身高不得低于 1.70m,身体健康,年龄在 22-35 岁以内

4、接受过百态酒水,果盘制作,小食品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

6、熟悉吧台程序和方法,能够吃苦耐劳,

8、服务意识强,性格外向,头脑灵活,工作认真

9、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统筹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

12、具备较强的语言能力和交往能力,能够与客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建立良

好的关系,具有较强的音响、灯光调节技巧。

14、具有良好的体质和心理素质,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较强的记忆力

(二)岗位职责:

1、在主管的领导下,进行吧台的日常工作。负责整个吧台部的日常工作安排,
吧员须无条件服从主管下达的命令,任何事先服从后上诉

2、主管是吧员的直属领导,负责整个吧台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吧员须无条件
服从主管下达的命令,任何事先服从后上诉。
3、正确的领会上级的意图和命令,不得自作主张,故意违抗或借故拖延,应
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4、严格执行凭单出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