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保洁员
直接上级:管事部主管
协调部门:前厅各班组
(一) 素质标准:
1、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2、年龄在 30—50 岁,身体健康,自身要求干净整洁。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严于纪律,有较强的责任感,工作认真仔细,热爱工
作。
4、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公司或厅面的相关培训或组织的活动
5、接受过餐饮服务方面的专业培训。
6、具有熟练的洗涤、消毒技能,能够为服务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工作。
7、熟悉餐饮方面的卫生和安全法规,具有较高的家具、洁具、工器具的保养知识。
8、能够有自主意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为厅面做出相应的贡献或提供有
用的建议。
9、熟悉餐厅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具有一般的服务技能。
10、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反应灵敏、机制灵活、表达能力强,做事利索,善于处
理服务员的实际问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毛巾、地毯、地面,楼梯、玻璃、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保证所负责的区域无
卫生死角。
2、对不同性质的器皿要分别做好洗、刷、冲、消毒、保洁。
编号:SD-GYSC-04
执行日期: 2012
年月 日
本制度共 5 页
文件类别:
工艺手册
标题:
保洁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试行版)
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起草日:2012
年 月 日
修订 : 年 月
起草人:刘文江
审阅部门:
审阅日期:
年
月
审阅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执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