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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保洁员

  直接上级:管事部主管

  协调部门:前厅各班组

 

 

(一) 素质标准:

 1、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2、年龄在 30—50 岁,身体健康,自身要求干净整洁。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严于纪律,有较强的责任感,工作认真仔细,热爱工

作。

 4、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公司或厅面的相关培训或组织的活动

 5、接受过餐饮服务方面的专业培训。

 6、具有熟练的洗涤、消毒技能,能够为服务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工作。

 7、熟悉餐饮方面的卫生和安全法规,具有较高的家具、洁具、工器具的保养知识。

 8、能够有自主意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为厅面做出相应的贡献或提供有

用的建议。

 9、熟悉餐厅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具有一般的服务技能。

 10、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反应灵敏、机制灵活、表达能力强,做事利索,善于处

理服务员的实际问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毛巾、地毯、地面,楼梯、玻璃、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保证所负责的区域无

卫生死角。

 2、对不同性质的器皿要分别做好洗、刷、冲、消毒、保洁。

编号:SD-GYSC-04

 

执行日期: 2012

         

 

年月 日

本制度共 5  页

文件类别:

工艺手册

标题:

保洁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试行版)

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起草日:2012        

年 月 日

                 

修订 : 年 月

起草人:刘文江

审阅部门:

  

审阅日期:

           

审阅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执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