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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办理流程

 

一、参保开户登记

1、规定:各类企业及社团组织强制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自愿参加医疗

保险。

2、申请开户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1 份(无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批准成立

证件及其复印件 1 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1 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4)单位公章

(5)、工资表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3、如单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达到 4 人以上(含 4 人),且多提供

1 份所需资料复印件,并按照医保要求拷贝相关程序,报盘并附打印件 1 份。

4、已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不能重复参保,应办理相关转入手续,否则后果自

负。

二、社保基数及各保险的应缴比例等制度规定

     1、社保基数

      各类企业缴费基数应按应发工资申报,实际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的 60%,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60%确定为缴费基

数进行征缴,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实际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00%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300%确定为缴费

基数进行征缴。实际工资总额在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60%至 300%之间的,

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申报工资总额确定为缴费基数。凡未申报或未按要求申报

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

      社保局每年 月左右会调整社保基数,需及时关注,进行相应的基数

调整事项办理。

      2009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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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月全市平均工资 26476 元,2009 年 月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