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招专业人才,上一览英才   

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行为
类别

行为编

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

G1-1 

资质

G1-1-01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
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四条,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

十八条

G1-1-02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

十一条

G1-1-03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G1-1-0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资质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七条

G1-1-05 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

G1-2

承揽
业务

G1-2-01 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

接业务不备案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

十条

G1-2-02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

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

十一条

G1-2-03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

十一条

G1-2-04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G1-3

合同
履行

G1-3-01 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五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