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新合小学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生寝室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宿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 07 学年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 08 学年制度。
一、住宿生日常行为规范。
1、坚决服从寝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就寝,晚自习后 30 分钟内应洗漱完毕,按时起床,严格作
息时间。
3、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寝室整洁。
4、寝室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5、有换洗袜子的同学,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
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离开寝室时关好门窗。
6、寝室内不得留住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校长室批准。因病休息于
寝室,应有班主任的签字。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点蜡烛,不准在床上蹦跳打
闹。
8、住宿生不得随意寄宿他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