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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新合小学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生寝室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宿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 07 学年学校寝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 08 学年制度。

一、住宿生日常行为规范。

1、坚决服从寝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就寝,晚自习后 30 分钟内应洗漱完毕,按时起床,严格作

息时间。

3、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寝室整洁。

4、寝室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5、有换洗袜子的同学,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

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离开寝室时关好门窗。

6、寝室内不得留住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校长室批准。因病休息于

寝室,应有班主任的签字。

7、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点蜡烛,不准在床上蹦跳打

闹。

8、住宿生不得随意寄宿他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