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执法管理人员着装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商务执法人
员着装行为,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务执法行政管理人员着装,是指商务执法
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三条 商务执法着装人员必须按本规定着制式管理
服装,佩戴标志,保持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
表形象。
第四条 商务执法着装人员上岗时,应穿着商务执法
管理制服, 在下列场合或情形下,必须按标准制式服装着
装:
(一)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时;
(二)现场执法时;
(三)在对外执法窗口办公时;
(四)参加重要会议、重大集体活动时;
(五)重大礼仪、庆典场合;
(六)其他需要统一着装的场合或情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二)到经营性场所消费的;
(三)女性商务执法管理着装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