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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第1   

节 公文管理制度

1 定义

    公文指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各部门内部上报或下发的公文及对外各类公文、函件。包
括:决定、决议、规定、通告、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汇报、批复、批示、备忘、纪要。公文由标

题、正文、发文单位、发文时间、收文单位、抄报(送)单位、印章、附件等部分组成,保密公文应
标注密级。

2 公文办理

  2.1 公文办理包括批示、拟稿、审核、签发、用印、承办、催办、登记、分发、传递、归档、销毁等
程序。

  2.2 公文办理原则:

  2.2.1 公文由行政职务为股份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或所属各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审
阅、回复、批示、签发;

  2.2.4 各类公文正文字体均为宋体。红头文件正文字号为四号、标题字号为二号或三号、加
黑,其他公文字号根据需要调整;

2.2.5 发红头文件事先要按流程进行申请,见

《办表1》

,发文工作由股份公司办公室执行,

其他公文发文工作由公文发起部门执行。

  

公文审批   

3.1.1 董事长审批的公文:

(1) 董事会决议;

(2) 

 

股份公司高管任免、年终表彰、人员编制的红头文件;

(3) 对外投资合同;

(4) 土地购置合同。

3.2 所属公司对外各类公文应逐级报至系统总部总经理审批,报分管业务副总裁批准后

  

方可发出。

4.4 公文查阅,必须经股份公司部门总经理(或所属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查阅。保密公

文需报分管业务副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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