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美 的 集 团 空 调 事 业 部 本 部
工厂文件
美冷本部字[2002] 021
号
签发人:
本部工厂保安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1、 总则
第1条 为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和办公环境,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
防范措施,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客观,真
实,公平地评价保安人员的工作绩效,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部工厂保安人员。
2、 考评细则
第3条
上班迟到 10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2 分;超过 10 分钟,每次扣罚
3 分;超过 30 分钟作旷工处理,每次扣罚 5 分,值班时间无人每
次扣 5 分。
第4条
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早退或脱岗者,每次扣罚 5 分;无故不上班,
每次扣罚 10 分。
第5条
严禁上班时间喝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 3 分。
第6条
遗失保安装备者,每次扣罚 2 分,并按原价赔偿。
第7条
工作时要礼貌待人,因态度不好或不周受到投拆,影响公司形象、
集体利益,每次扣罚 3 分。
第8条
违反厂规厂纪每次扣罚 3 分,另按厂纪厂规处理。
第9条
违反治安管理条理,影响公司形象、集体利益,每次扣 5 分,情
节严重的开除出厂。
第10条
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财产受到损失 500 元以内,扣罚 5 分;500
元以上扣罚 10 至 20 分,并赔偿损失。
第11条
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打长途电话,每次扣罚 3 分。
第12条
工作中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的每次扣罚 5 分。
第13条
乱用对讲机及损坏对讲机者,每次扣罚 2 分,并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