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方开挖和砂石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与结构设计情况:基础为筏板基础。场地周围无任何建筑物,地下部
分无管线。±0.00 标高为 431.5 米,场地自然地平标高为 428.5 米,基底标
高 422.33~421.23 米,地基处理采用砂石换填处理,换填厚度 1 米,基础
开挖深度大部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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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医技楼Ⅱ Q 轴为 7.2 米,基础外放为轴线外 1 米,
基础换填为轴线外 3 米。
1.工程地质情况:
⑴杂填土厚度 0.5~2.8 米;
⑵粉质粘土,厚度 5.3~9.0 米;
⑶细中砂,4.5~9.0 米。
2.地下水位 2.6~3.5 米。
3.基坑降水方法:管井降水,先降水后开挖,开挖及后续施工时继续降
水。
4.开挖方式及护坡方式,放坡分层开挖,砂袋护坡,边支护边开挖。
2.主要监理措施
1.土方开挖:
⑴基坑开挖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后,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改进和修改
意见,方可组织实施;
⑵开挖前土建单位事先确定开挖方向,每层开挖厚度、放坡情况、车辆走
向、坡道位置等。据此确定降水井管线布置;
⑶基坑开挖线放好并自检无误后,监理人员必须验线;
⑷土建单位开挖前对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除
现场指定负责人外,两家土建单位各派出两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操作人
员的安全,密切观察边坡是否发生异常;
⑸监理人员跟班作业,主要责任:安全、进度、质量、协调;
⑹督促土建单位做好基坑围护,要求用钢管搭设围护栏杆搭好后油漆成
黄、黑两色;
⑺开挖方向:门急诊楼分别从东、西方向往中间开挖,医技楼分别从南、
北向中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