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2011 修订)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发布文号: 粤建安协[2011]022 号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
法》的通知
(粤建安协〔2011〕022 号)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
为规范和完善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评选活动,我会对《广东
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09]010 号)进行了
修订,更名为《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
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办法。